关于上海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若干问题的思辨

上海自1999版城市总体规划划定了11片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后,根据2003年出台的《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先后于2003年重新划定了中心城区12片历史文化风貌区,于2005年增加了32片郊区历史文化风貌区,于2007年公布了144条风貌保护道路,于2015年又确定了119个风貌保护街坊和23条风貌保护道路(街巷)。然而,上海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体系与国家现行的保护体系并不完全一致。究竟如何从理论上评价上海的这种保护方法,从城市遗产的概念切入,对正在编制中的“2040上海城市总体规划”提供一些研究性的观点。

 

1 城市遗产及其价值

城市遗产是城市中所有具有保护价值的历史留存的总和。城市遗产不仅包含了所有建筑遗产,也包含了需要保护的历史城区、历史地段、历史中心、历史街区、历史街坊、历史空间与场所等空间要素。城市中位于历史文化街区外的历史空间、历史场所和历史环境,虽然并不都具有保护的价值,但也应该被纳入城市遗产的构成体系。

 

城市遗产构成体系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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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遗产可以理解为是一种整体的历史文化环境。城市保护在国际上源自于对历史城市(特别是历史城区)的保护,其本质是对城市遗产的保护,其保护的范畴超出了我国法定框架内对文保单位、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更包含了学术概念上的历史建筑、历史街区、历史地段、历史中心、历史城区、历史空间和历史场所。它们之所以被统称为“城市遗产”这一大概念,是因为它们相互之间在空间上和文化上具有不可分割的关联性,这也就是城市遗产的特征与价值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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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城市构成原型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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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城市构成现状示意图

 

2  上海城市遗产保护体系研究

2.1  上海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系

上海自1999版城市总体规划划定了11片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后,2003年出台了《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简称《上海保护条例》),其中对于历史文化风貌区的定义为:“历史建筑集中成片,建筑样式、空间格局和街区景观较完整地体现上海某一历史时期地域文化特点的地区”。

根据《上海保护条例》,2003年重新划定了中心城区12片历史文化风貌区,2005年增加了32片郊区历史文化风貌区,2007年公布了144条风貌保护道路,2015年又确定了119个风貌保护街坊和23条风貌保护道路(街巷)。

对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体系可以发现,虽然上海的保护体系与其并不完全一致,但从学术体系和国际趋势来看,上海2003年以后所建构起来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系与城市遗产保护的理念更为趋近,其中包含了城市遗产中最为核心的遗产空间的保护内容,同时也基本涵盖了历史地段—历史中心—历史街区—历史街坊—历史建筑各层次的保护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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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历史文化风貌区、风貌保护街坊、风貌保护道路分布图

 

2.2  国家与地方保护体系

“历史文化街区”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系中的一个法律性概念,上海“历史文化风貌区”和“风貌保护街坊”是一个地方性的保护法律概念,两者差异在于历史文化街区有“重点保护”的管控要求。

在2008年国家颁布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简称《国家保护条例》)中规定:“在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活动。但是,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除外”。

在“上海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规划”中对历史建筑的保护是通过明确每栋建筑的保护与更新类别来实现的,而其中“核心保护范围”内,均有一定量的非保护建筑,这类建筑既可以保留也可以根据发展需要拆除重建或新建,但对再建的项目没有具体的性质规定,而只有建筑量的明确规定。

上海对核心保护范围之所以作出这样的规定,有两方面原因,一是风貌区内1949年后建成的建筑大部分并没有保护价值;二是上海中心城区12片历史文化风貌区中现在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基本完善。

 

上海老城厢历史文化风貌区建筑类别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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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2010年颁布的《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规定:“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内的文物古迹、历史建筑、具有传统风貌建筑的占地面积不小于总占地的60%”。从上海历史文化风貌区核心保护范围的情况看,有超过一半的风貌区不符合该规定。

上海“历史文化风貌区”范围的确定不仅仅是依据历史留存的现状情况和价值评估,其目的是对城市历史演变过程中不同历史阶段和历史背景所形成的相对完整的历史地区的保护,以留存上海城市遗产的文化多样性特征和历史文化环境的完整性。因此,历史地段类风貌区的规模大部分比较大,在风貌区范围内现代建筑和可以拆除的旧建筑的占地面积一般也超过风貌区面积的40%。

 

若干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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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上海城市遗产保护体系

城市遗产的构成体系包括层次和要素两个体系。纵向层次体系包含了“历史城区—历史地段/历史中心—历史街区—历史街坊”4个具有层层涵盖关系的层次;横向要素包括历史空间、历史场所和历史建筑3个在层次上相互平行的系统。

建构层次体系的目标是保护城市遗产的完整性,其关键是保护范围的确定,历史建筑与历史环境的保存状况不一定是确定保护范围的唯一依据。比如,上海“老城厢历史文化风貌区”是一个典型的历史地段。人民路和中华路是上海老城厢历史上城墙的位置,也是老城厢历史地段的空间边界。如果按历史建筑与历史环境留存的现状去判断,老城厢的保护范围不仅将大大缩小,而且会成为多处孤立的历史街区和历史街坊,这显然与城市遗产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理念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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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老城厢历史文化风貌区”历史建筑分布图

 

将历史建筑、历史空间和历史场所作为城市遗产保护的要素体系,是因为它们保护的目标不同。历史建筑是保护真实性,历史空间是保护整体性,历史场所是保护延续性。保护目标不同,各自的价值载体不同,保护的策略也就完全不同。比如,上海“风貌保护道路”的保护策略是保护历史街道的尺度和附属的行道树,同时非“风貌保护道路”的其他历史道路和街巷则应该保护其网络体系。

 

上海城市遗产保护体系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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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海城市遗产保护研究

3.1  关于“历史城区”

历史城区是城市遗产的“本底”。上海历史城区的界定问题至今尚未有深入的讨论,本文从城市遗产保护的视角将1950年前形成的建成区作为上海的历史城区范围进行讨论。在这范围内目前法定的各类遗产占地面积约26 km2,覆盖了历史城区61 km2中43%的范围,然而这些法定的遗产在空间分布上处于相对孤立和碎片化的状态。

除法定的遗产外,在上海的历史城区中留存有约9.8 km2的历史街坊,现存历史文化环境的总量占历史城区面积的58%以上,分布的覆盖面也相对均衡,海的历史城区依然具有整体保护的价值。可以说上海的历史城区至今保存相对完整,应该作为上海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一个“本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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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资源现状示意图

 

3.2  关于保护区划

上海的历史城区可以作为上海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范围,对城市遗产的整体空间价值进行保护管控。

“保护范围”在理论上应该是“环境协调区”、“建设控制地带”和“核心保护范围”的总和。在保护区划的管控策略和管控内容上是一个以遗产空间价值为导向的层层叠加的逻辑结构。

 

上海保护区划与空间管控框架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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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历史文化资源留存的现状以及《上海保护条例》,按照上述保护区划的逻辑结构,可以在空间上形成如下图所示的保护区划布局关系。其中在“历史文化风貌区”和“风貌保护街坊”中均包含有“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而部分历史文化风貌区的核心保护范围中又包含有历史文化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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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划关系示意图

 

关键的概念是,城区、地段、中心的空间边界与城市的空间层级具有关联性,并且是一个与历史意义具有关联性的空间范围。而街区则不一定具有这种关联性的空间边界属性,其边界有时可以根据现状情况来确定。因此,对历史地段和历史中心型的“历史文化风貌区”,由于其所具有的关联性空间边界属性,其范围必须与其“建设控制地带”的边界一致,因为我们需要将各个历史地段和历史中心各自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管控。

3.3  关于活力与复兴

城市遗产保护的战略性目标是实现历史地区的复兴和活力提升。新的、当代的物质元素、空间元素、文化元素和功能元素无疑对发展和活力是一种积极的元素。因此,在各层次的保护区划中植入这些积极元素是城市遗产保护管控的主动性策略。

城市遗产的价值层积性在理论上支持新元素植入带来的“变化”。城市遗产保护的管控策略的基本原则是延续。新的元素无论对“历史文化街区”还是对“历史文化风貌区”都是一种动力性元素,包括在两者的“核心保护范围”内。因此,问题的核心不在于能不能在保护区和核心保护范围内建什么,而在于如何因地制宜地的去研究管控的具体措施。

 

4  结语

城市遗产保护并非是增加众多的保护对象,而是增加更多与空间保护相关的管控策略和管控内容。空间保护的实现需要在保护规划中通过空间管控措施予以具体落实。

通过城市遗产的保护实现历史地区复兴的研究,虽然尚未形成理论体系但具体案例已经十分普遍。城市遗产保护的理念在方法论层面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提供了具有整体性的、积极的思路,从而将为城市复兴带来更多的机会。

“遗产”是一个法律性概念。没有被列入政府保护体系的历史留存只能暂且统称其为历史文化资源或历史留存。能否将学术上的“历史地段”、“历史中心”等统称为一个“历史文化街区”或“历史文化风貌区”的法律性概念,不仅需要根据各个城市历史留存的具体状况来分析,更需要根据各地方相关的法规条款来判断。不论采用什么方式去对接国家法律法规,上海都应该借助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机遇,建构起以保护城市遗产为核心的上海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体系。

 

 

详情请关注《上海城市规划》2016年第3期《城市遗产及其保护体系研究——关于上海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若干问题的思辨》,作者:周俭,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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