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村庄创建启动 5年村庄绿量明显增加 10年乡村环境显著改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和第二次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精神,住房城乡建设部日前出台指导意见,开展绿色村庄创建工作。今后,每年公布绿色村庄名单,通过创建工作,整体提升村庄绿化水平,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5年实现村庄绿量明显增加,10年实现乡村环境显著改善。

根据指导意见,对绿色村庄的基本要求是:村内道路、坑塘河道和公共场所普遍绿化;农户房前屋后和庭院基本实现绿化;村庄周边普遍有绿化林带,有条件的村庄实现绿树围合;古树名木实现调查、建档和保护;建立有效的种绿、护绿机制;淮河流域及以南地区村庄绿化覆盖率应不低于30%,以北地区一般不低于20%。

通过创建绿色村庄,到2020年,实现全国村庄绿量明显增加,淮河流域及以南地区70%以上的行政村、以北地区60%以上的行政村达到绿色村庄基本要求;到2025年,全国大部分村庄达到绿色村庄基本要求,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显著改善。


中国建设报 2016-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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