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布《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近日发布,这是时隔37年重启的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的配套文件,确定了“十三五”乃至未来一段时间中国城市发展的“时间表”和“路线图”。《若干意见》提出了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总体目标:实现城市有序建设、适度开发、高效运行,努力打造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现代化城市,让人民生活更美好。

《若干意见》明确了一系列城市发展的“时间表”——如用5年左右时间,全面清查并处理建成区违法建设,完成所有城市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等;到2020年,基本完成现有的城镇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房改造,力争将垃圾回收利用率提高到35%以上等;力争用10年左右时间,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等……

针对城市规划执行难问题,《若干意见》进一步强化了规划的强制性,提出“凡是违反规划的行为都要严肃追究责任”。城市总体规划的修改,必须经原审批机关同意,并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从制度上防止随意修改规划等现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   2016-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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